2012年台南新化太祖媽第五屆全國卡拉OK歌唱比賽
一、主 旨:為慶祝『阿立祖』又稱太祖媽,係西拉雅平埔族之祖靈聖誕千秋,透過舉辦歌唱比賽端正社會風氣,提倡正當休閒娛樂歌唱文化藝術,以歌聲廣結善緣。
二、主辦單位:太祖媽歌友會。
三、比賽地點:新化區中興林場太祖媽第 1 台卡拉 OK 廣場。
四、比賽日期:101 年 11 月 17 日(六)上午 08:30~18:00。
五、比賽組別:長青組 51 年次以前出生者(含 51 年次)壯青組 51 年次以後出生者。長青組上午開始比賽,午餐後壯青組接續比賽,進入決賽者,待長青組及壯青組初賽後,選歌統一進入決賽。
六、參加對象:凡有參加比賽得全國第1名者不得報名,其他喜愛歌唱者皆可報名。
七、比賽方式:
1. 分初賽及決賽,初賽唱一段,決賽唱整首
2. 每組初賽 60 名錄取 20 名(第 11~20 名者,不用再比決賽,第 11~15 名為第 5 名、第 16~20 名為優勝),第 1~10 名進入決賽者,冠軍 1 名、亞軍 2 名、季軍 3 名、殿軍 4 名,進入決賽者以決賽及初賽成績總和平均計算
3. 聘請專業音樂、歌唱老師 4~5 名擔任評審,比賽分數當場公佈,為公平起見分數計算方式為 85 分~90 分,比賽成績刪除最高及最低分數後,以其他分數總和平均計算
4. 一律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金嗓電腦伴唱機內歌曲為主
5. 當日 8 時於報到處抽取號碼決定參賽順序
6. 比賽時唱名三次未到者,可以補唱,但預扣總分 1 分
7. 現場恕不接受對 KEY 要求,10 天前調音與比賽時相同
8. 評分辦法:音準、音色、節拍 30%;歌唱技巧 40%;台風 20%;服儀 10%
9. 獎勵辦法:
冠軍:1 名,發給獎金新臺幣 3,000 元及冠軍獎盃一座(四柱型獎盃)
亞軍:2 名,發給獎金新臺幣 1,000 元及亞軍獎盃一座
季軍:3 名,發給獎金新臺幣 500 元及季軍獎盃一座
殿軍:4 名,發給殿軍獎盃一座
第 11 名至 15 名者,發給第 5 名,獎盃一座
第 16 名至 20 名者發給優勝獎盃一座,人數以 3 比 1 得獎增減之
10.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07 日每組 60 名額滿為止(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400 元)中午有提供餐點。請填寫曲號
11.報名地點:新化中興林場太祖媽(小真 0921292778 或徐先生 0935622877)
報 名 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
住址 |
| 聯絡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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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歌曲 |
| □男調 | □女調 | 升 次 | 曲號: | |||
降 次 | ||||||||
(請於比賽當天上午 8 時準時報到抽鑯,超過 8:30 未報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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