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全國高中職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一、報名資格: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報名方式:至流音之星官方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pmstar 下載報名表,並寄至 pmstar7th@gmail.com
三、參賽名額:
個人組:線上報名 500 名;現場報名 75 名。
團體組:每組不得超過 4 人或少於 2 人,線上報名 140 組;現場報名 10組。
四、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即日起 至 2011 年 10 月 22 日 24:00 或額滿截止。
現場報名:賽前 60 分鐘至賽前 30 分鐘截止。
五、報名費用:
線上報名:個人組-每人 250 元
團體組-每人 150 元
現場報名:個人組-每人 300 元
團體組-每人 200 元
六、繳費方法:於比賽當日報到時繳交 。
【主辦單位】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15th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10th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5th
台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22nd
台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8th
合作單位:超級偶像 Super Idol
【召集人】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流行音樂社 陳心慧
手機:0921305613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流行音樂社 陳暐文
手機:0975008150
【活動日期】: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12 月 10 日止。
【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 至 2011年10月22日止。
【活動內容】:
一、初賽-團體組
活動時間:2011年10月29號12:30~16:30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所有團體組參賽者共150組
活動內容: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曲目不限,限時兩分鐘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下台。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組別共 35 組。
二、初賽-個人組
活動時間:2011 年 10 月 28 號 18:30~22:00
10月 29 號 18:00~22:00
10 月 30 號 12:30~16:30 18:00~22:00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所有個人組參賽者共 600 名
活動內容:
1. 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曲目不限,限時一分半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下台。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人選共 125 名。
2. 10 月 28 日人數上限為 125 人,其餘各場人數上限為 150 人。
三、複賽
活動時間:2011 年 11 月 12 日 18:00-21:00(團體組+個人組)
11月13日 18:00-21:00(個人組)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複賽之參賽者。團體組 35 組,個人組 125 組。
活動內容:
1. 晉級者以主辦單位所公佈之指定曲進行複賽,時間不限,由主辦單位提供伴唱帶。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決賽之人選,團體組共 10 組,個人組 15 組。
2. 同時現場由超級偶像工作人員錄影(不會公開,也不會播出),交由超級偶像評審選出之優秀選手,可直接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
四、決賽
活動時間:2011 年 12 月 10 日 18:00~22:00
活動地點:北區之大型演藝廳
活動對象: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決賽之參賽者
活動內容:
1. 晉級者以自選曲進行第三輪歌唱比賽,時間不限,由參賽者自行提供伴唱帶。由五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決定比賽各組前三名之人選以及進行頒獎典禮。
2. 決賽個人組前三名,團體組前二名,即可直接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
五、比賽獎勵:
※個人組:
第一名:獎金 10,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 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 3,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團體組:
第一名:獎金 1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 8,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 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個人、團體組之前三名皆可免費獲得至藝人等級之錄音室錄製單曲機會!
※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之人選將於決賽後參與錄影,詳細地點與時間將於決賽後於官網公佈。
六、評分方式:
1. 初賽及複賽將由三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決賽由五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
2. 個人組評分項目共分為:音準及節奏 30%、音色 20%、技巧 30%、詮釋 10%、台風 10%
3. 團體組評分項目共分為:音準及節奏 20%、音色 20%、技巧 20%、詮釋 10%、台風及默契 30%。
4. 另外,評審亦會評估歌曲難度在評分標準上作些微調整。違反比賽規則或活動相關規定者,當次比賽分數不予採計。
七、活動相關規定:
1. 此活動對象為全國地區(各縣、市)之高中職在學學生,若不符合規定者將自動刪除比賽相關資料,比賽分數不予採計。
2. 本歌唱大賽之評分人員皆為專職音樂人士,並採用高規格之設備,具有高公信力及公正性。若評分上有所疑問則以評審意見為主。
3. 本活動係屬正式比賽,請穿著較為正式之服裝或表演服裝入場,穿著過於暴露、不雅或做出任何政治立場表達、怪異粗俗標語之服飾者,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之入場,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4. 參賽者演唱期間禁止出入比賽場合、大聲喧嘩或做出任何干擾比賽進行之動作。若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請參賽者或觀眾離開比賽場地,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5. 請密切注意比賽公告,相關訊息以官網最新公告資料為主。比賽三日前將公告所有相關事項,若因參賽者未詳細閱讀報名須知或官網公告而造成權益受損者,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6. 若比賽期間出現冒用他人身分、偽造證件或違反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或相關法規者,主辦單位將通報警方處理,一切依法處置,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7. 若比賽預定日期遭遇颱風、地震、豪大雨或嚴重天災而必須延期,則比賽日期將另行公告於官網及另行通知參賽者。
8. 評選得以進入複賽或決賽者,將於比賽後三日內公告於官方網站,並公告相關訊息。
9. 因比賽期間發生之重要缺失造成參賽者權益受損,主辦單位將全權負責並退還兩倍報名費。審查時以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及相關規定為主。
10.參賽者請自行複製活動相關規範及公告內容,以便日後查證之用。
11.主辦單位保有比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意權。
12.演唱時禁止使用現場伴奏(如樂器)或攜帶音樂播放器上台。
13若非主辦單位之疏失,伴唱帶一律不予重複播放。
14. 參賽者應於比賽開始前 30 分鐘攜帶學生證至會場辦理報到手續,比賽開始後仍未報到者,參賽資格予以取消。
15.比賽開始前 60 分鐘開放現場報名,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或額滿截止。
16.經司儀唱名三次未上台者視同棄權,本大會不予退費。
17.因音響器材所造成之音效問題不影響比賽成績。
18.禁止破壞現場器材,違者照價賠償。
19.參賽者禁止接近評審區或與評審交談,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0.個人及團體組注意事項:
◎個人組:
初賽:按鈴後 15 秒內下台者,不扣分。按鈴後 15 秒內未下台者,以 10 秒為單位(不足 10 秒以 10 秒計),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複賽: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不予計分。
◎團體組:每組不得超過 4 人或少於 2 人。
初賽:按鈴後 10 秒內下台者,不扣分。按鈴後 10 秒內未下台者,以 10 秒為單位(不足 10 秒以10秒計),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複賽: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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