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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全國高中職流音之星歌唱大賽


 

一、報名資格: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報名方式:至流音之星官方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pmstar 下載報名表,並寄至 pmstar7th@gmail.com


個人組報名表下載點點我


團體組報名表下載點點我


三、參賽名額:


        個人組:線上報名 500 名;現場報名 75 名。


        團體組:每組不得超過 4 人或少於 2 人,線上報名 140 組;現場報名 10組。


四、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即日起 至 2011 10 22 2400 或額滿截止。


  現場報名:賽前 60 分鐘至賽前 30 分鐘截止。


五、報名費用:


       線上報名:個人組-每人 250


                           團體組-每人 150


       現場報名:人組-每人 300


                           團體組每人 200


六、繳費方法:於比賽當日報到時繳交 。




【主辦單位】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15th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10th 


台北市立景美女子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5th


台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22nd


台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流行音樂社 8th


合作單位:超級偶像 Super Idol   


召集人】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流行音樂社   陳心慧


手機:0921305613


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流行音樂社   陳暐文 


手機:0975008150


【活動日期】:2011 10 28 日至  12 10 日止。


【報名截止日期】: 即日起   20111022日止。


活動內容】:


一、初賽-團體組


活動時間:201110291230~1630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所有團體組參賽者共150


活動內容: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曲目不限,限時兩分鐘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下台。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組別共 35 組。


二、初賽-個人組


活動時間:2011 10 28    1830~2200


                              1029    1800~2200 


                              10 30    1230~1630  1800~2200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所有個人組參賽者共 600
活動內容:


1. 以清唱方式進行第一輪的歌唱比賽,曲目不限,限時一分半內由評審或大會按鈴下台。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複賽之人選共 125 名。


2. 10 28 日人數上限為 125 人,其餘各場人數上限為 150 人。


三、複賽


活動時間:2011 11 12 1800-2100(團體組+個人組)


                                  1113 1800-2100(個人組)


活動地點:建國中學


活動對象: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複賽之參賽者。團體組 35 組,個人組 125 組。


活動內容:


1. 晉級者以主辦單位所公佈之指定曲進行複賽,時間不限,由主辦單位提供伴唱帶。由三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選出晉級決賽之人選,團體組共 10 組,個人組 15 組。


2. 同時現場由超級偶像工作人員錄影(不會公開,也不會播出),交由超級偶像評審選出之優秀選手,可直接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


四、決賽 


活動時間:2011 12 10 1800~2200 


活動地點:北區之大型演藝廳 


活動對象: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決賽之參賽者 


活動內容:


1. 晉級者以自選曲進行第三輪歌唱比賽,時間不限,由參賽者自行提供伴唱帶。由五名評審評分,並以分數高低決定比賽各組前三名之人選以及進行頒獎典禮。


2. 決賽個人組前三名,團體組前二名,即可直接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


五、比賽獎勵:


個人組:


 第一名:獎金 10,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 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 3,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團體組:


   第一名:獎金 1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 8,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 5,000 元,流音之星獎盃一座


※個人、團體組之前三名皆可免費獲得至藝人等級之錄音室錄製單曲機會!


※由主辦單位公佈晉級超級偶像海選複賽之人選將於決賽後參與錄影,詳細地點與時間將於決賽後於官網公佈。


六、評分方式:


1. 初賽及複賽將由三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決賽由五名專職音樂人擔任評審。


2. 個人組評分項目共分為:音準及節奏 30%、音色 20%、技巧 30%、詮釋 10%、台風 10%


3. 團體組評分項目共分為:音準及節奏 20%、音色 20%、技巧 20%、詮釋 10%、台風及默契 30%


4. 另外,評審亦會評估歌曲難度在評分標準上作些微調整。違反比賽規則或活動相關規定者,當次比賽分數不予採計。


七、活動相關規定:


1. 此活動對象為全國地區(各縣、市)之高中職在學學生,若不符合規定者將自動刪除比賽相關資料,比賽分數不予採計。 


2. 本歌唱大賽之評分人員皆為專職音樂人士,並採用高規格之設備,具有高公信力及公正性。若評分上有所疑問則以評審意見為主。


3. 本活動係屬正式比賽,請穿著較為正式之服裝或表演服裝入場,穿著過於暴露、不雅或做出任何政治立場表達、怪異粗俗標語之服飾者,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之入場,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4. 參賽者演唱期間禁止出入比賽場合、大聲喧嘩或做出任何干擾比賽進行之動作。若違反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請參賽者或觀眾離開比賽場地,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5. 請密切注意比賽公告,相關訊息以官網最新公告資料為主。比賽三日前將公告所有相關事項,若因參賽者未詳細閱讀報名須知或官網公告而造成權益受損者,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6. 若比賽期間出現冒用他人身分、偽造證件或違反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或相關法規者,主辦單位將通報警方處理,一切依法處置,當次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7. 若比賽預定日期遭遇颱風、地震、豪大雨或嚴重天災而必須延期,則比賽日期將另行公告於官網及另行通知參賽者。


8. 評選得以進入複賽或決賽者,將於比賽後三日內公告於官方網站,並公告相關訊息。


9. 因比賽期間發生之重要缺失造成參賽者權益受損,主辦單位將全權負責並退還兩倍報名費。審查時以中華民國明文規定之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及相關規定為主。


10.參賽者請自行複製活動相關規範及公告內容,以便日後查證之用。


11.主辦單位保有比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意權。


12.演唱時禁止使用現場伴奏(如樂器)或攜帶音樂播放器上台。


13若非主辦單位之疏失,伴唱帶一律不予重複播放。


14. 參賽者應於比賽開始前 30 分鐘攜帶學生證至會場辦理報到手續,比賽開始後仍未報到者,參賽資格予以取消。


15.比賽開始前 60 分鐘開放現場報名,於比賽開始前30分鐘或額滿截止。


16.經司儀唱名三次未上台者視同棄權,本大會不予退費。


17.因音響器材所造成之音效問題不影響比賽成績。


18.禁止破壞現場器材,違者照價賠償。


19.參賽者禁止接近評審區或與評審交談,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0.個人及團體組注意事項:


個人組:


初賽:按鈴後 15 秒內下台者,不扣分。按鈴後 15 秒內未下台者,以 10 秒為單位不足 10 秒以 10 秒計),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複賽: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不予計分。


◎團體組:每組不得超過 4 人或少於 2 人。


初賽:按鈴後 10 秒內下台者,不扣分。按鈴後 10 秒內未下台者,以 10 秒為單位不足 10 秒以10秒計),每單位扣總成績5分。


複賽:參賽曲目若非選自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公佈之指定曲目清單中,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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