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彰化市『市長盃』全國歌唱大賽
一、活動目的:本活動宗旨係為推動社會正當休閒活動,以歌淨化人心,帶動祥和社會風氣。
二、活動時間及地點:7 月 29日(日)、8 月 5 日(日)兩天 ,在本所老人文康中心(彰化市三民路 436 號)比賽。
三、主辦單位:彰化市公所。
四、比賽方式:分長青組、壯青組。
(一)長青組:41 年次以前出生者(含 41 年次),限額 60 名,候補 20 名,自報名日至額滿截止,報名後不得更改歌名,決賽錄取 15 名(初賽唱一段,決賽唱整首)。
(二)壯青組:42-81 年次(含 42 年次及 81 年次),限額 60 名,候補 20 名,自報名日至額滿截止,報名後不得更改歌名,決賽錄取 15 名(初賽唱一段,決賽唱整首)。
五、比賽日期:長青組於 7 月 29 日(日)比賽,壯青組於 8 月 5 日(日)比賽(包括決賽)。
六、比賽順序:參賽者上場比賽序號於 7 月 21 日 (星期六)上午 10 時在彰化藝術館(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542 號)統一抽籤決定,未出席抽籤者由公所代抽;比賽當日若未報到參賽,唱名三次未上台者以棄權論。
七、歌唱設備一律使用金嗓電腦伴奏機,請以國語或台語歌曲比賽。
八、評審標準:
(一)演唱技巧(音準、節拍、咬字):40 分。
(二)音色:40 分
(三)儀態(台風、服裝、造型):20 分。
八、獎勵方式:
(一)進入前十五名之決賽者均頒發獎盃乙座。
(二)冠軍:一名,獎金 5,000 元
亞軍:一名,獎金 3,000 元
季軍:一名,獎金 2,000 元
殿軍:一名,獎金 1,000 元
優勝:十名,禮品乙份。
九、報名對象:全國對歌唱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限未於 98~100 年任一年度
獲得本項比賽各組第一至第三名者)。
十、報名時間:6 月 26 日起至額滿為止,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5 時,額滿即截止報名。
十一、報名地點:彰化市公所社會課(彰化市光復路 74 號,電話:【04】7222141 分機 1702、1703),傳真機 04-7284408、7285202。
十二、報名方式:
(一)本人或受託人攜帶報名者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正本至彰化市公所社會課報名,若非本市者可傳真報名(報名表及身分證影本),唯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放棄,若有偽造資料者,一律棄權論。
(二)受託者限幫一人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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