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彰化縣喜相逢歌藝協會第五屆「喜相逢」盃全國歌唱比賽

一、主 旨:配合政府推動正當休閒活動,提昇愛好歌唱者歌藝技巧,並增進全國喜好歌唱者之友情交流,特舉辦本次歌唱比賽。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喜相逢歌藝協會、彰化市公所
四、協辦單位:台中市佳音歌藝協會、救國團台中市烏日區團委會、台中市音韻歌唱研究社、二林鎮鹿世界觀光牧場、大里‧草屯北大中醫診所、林滄敏立委服務處、林滄喜縣議員服務處、黃育寬縣議員服務處。
五、比賽組別:分長青組及壯青組二組,各組限額 80 名
(一)長青組:51 年次以前出生者(含 51 年次)
(二)壯青組:52 年次以後出生者
六、比賽日期:101 年 9 月 16 日(星期日)
長青組:上午 8 時報到 8 時 30 分比賽
壯青組:下午 1 時報到1時 30 分比賽。
七、比賽地點:彰化市民生路介壽生活藝文館(彰化市公所旁)
八、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欲參賽者從速報名,俾免向隅。
將報名表及 400 元報名費以現金袋郵寄:彰化市中山路一段556巷23-46 號 ,彰化縣喜相逢歌藝協會收。
諮詢電話:每天早上10時至晚上8時
0919-696858.(04)7119209
九、比賽方式:
(一)分初賽及決賽二階段比賽,長青組及壯青組各錄取 20 名參加晚上決賽,各組另錄取 35 名優勝,不必參加晚上決賽。
(二)各組參賽人員可選唱:國語、台語、日語等歌曲比賽(初賽唱一段,決賽唱二段)
(三)採用音圓電腦伴唱機伴奏。
十、評分標準:(一)音色 30%(二)技巧 30%(三)節拍音準 20%(四)台風造型 20%
十一、注意事項:
(一)各組初賽前 10 分鐘,抽籤決定比賽先後順序。
(二)繳納報名費 400 元後,如無法比賽,恕不退還報名費。
(三)長青組中午提供便當,壯青組晚上提供便當,各組入圍晚上決賽之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晚餐。
(四)比賽前三天(101 年 9 月 12 日),謝絕更改初賽歌曲。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更改之。
(六)本屆比賽簡章歡迎上網索取:http://tw.myblog.yahoo.com/ssfsinging55。
十二、獎勵辦法:長青組及壯青組各錄取 20 名參加決賽,各組錄取優勝 35 名不必參加晚上比賽。
冠 軍:1 名,獎金 5,000 元、獎杯1座
亞 軍:1 名,獎金 3,000 元、獎杯1座
季 軍:1 名,獎金 2,000 元、獎杯1座
殿 軍:1 名,獎金 1,000 元、獎杯1座
第五名:1 名,獎金 800 元、獎杯1座
第六名:10 名,獎金 400 元、獎杯1座
第七名:5 名,獎杯 1 座
優 勝:35 名,獎杯 1 座,不必參加晚上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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