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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屆聖母盃歌唱比賽簡章
一.目的:為恭迎 天上聖母鑾駕本宮五十六週年,暨舉行第二十四屆「聖母盃」歌唱比賽俾倡導正當娛樂,陶冶身心,以增進全民福祉,社會祥和二.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彰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永安聖母協會
四.協辦單位:彰化市公所. 立法委員林昌敏服務處.精誠獅子會.寶島鐘錶公司彰化分公司.市民代表高龍奎服務處
五.承辦單位:彰化永安聖母宮管理委員會
六.比賽:(一)地點:永安聖母宮廣場(竹廣市)彰化市陳陵路、永興街口(步行距彰化火車站東南方二分鐘)
(二)預賽日期:97年11月1日(星期六)下午六時長青組、晚上八時社青組
(三)決賽日期:1.長青組2.社青組-97年11月2日(星期日)下午六點三十分依序開始(十時頒獎)
(四)參加預決賽者請於當日下午六點前報到,如逾現唱者號次,以棄權論。
七.報名地點:永安聖母宮 彰化市永興街六八之一號 (04)7200122
八.報名辦法:(一)報名表、簡章,請向本宮索取,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
(二)謝絕通訊報名請逕至前列報名地點報名,每人限報名二個名額
(三)初次報名者請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否則不予受理
(四)報名費(比賽制作工本費):每人三百元整,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九.參加資格:除歷屆參賽獲冠軍外,年滿十六歲(民國81年11月1日前出生)之愛好歌唱者,均可報名參加
十.報名日期:自97年10月19日起至97年10月21日,早上八點起至下午六時止(額滿提前截止)
十一.組別:(一)長青組年滿五十歲以上(民國47年11月1日前出生)(限額五十名)
(二)社青組年滿十六歲以上,49歲以下(限額五十名)
十二.比賽辦法:
(一)預賽決賽一律演唱自選曲(國台語流行歌),伴奏採用DVD、VCD雷射影音伴唱,以上伴唱帶請自備,並於賽前自行標示妥當
(二)演唱歌曲於報名時填妥不得更改,預決賽歌曲不得同曲
(三)賽程:定10月26日晚上七時正於比賽地點抽籤排定號序,並公告周知;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
(四)預賽每組入取12名入圍決賽(各組參賽人數如不足四十人僅取前十名)
十三.評審:(一)由資深音樂老師及具豐富學養經驗之音樂專精人士,公正客觀評分
(二)音色30o/o、音準30o/o、節奏30o/o、咬字5o/o、台風造型5o/o
十四.獎勵:各組決賽錄取名次及獎勵如下
冠軍:獎杯乙座獎金六千元
亞軍:獎狀乙紙獎金四千元
季軍:獎狀乙紙獎金二千元
優勝:獎狀乙紙獎金六千元
入圍:獎品乙份
十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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