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華民國文化盃音樂大賽
主辦:中華民國文化盃音樂大賽協會
承辦:台灣獨奏家室內樂團
協辦:首席國際藝術經紀有限公司
一、主旨:推動精緻音樂文化,提供年輕音樂家一個展現藝術天賦的舞台。
二、報名日期:2008年12月15日起至12月20日止 (郵戳為憑)
三、比賽時間地點:
初賽:2009年2月4~11日台北縣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決賽:2009年2月22日下午2時30分 台北縣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四、比賽組別:
1. 弦樂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 木管組: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直笛、口琴、薩克斯風
3. 銅管組: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上低音號
4. 打擊組:馬林巴木琴
五、參賽資格:
年滿9歲至19歲(2000年1月1日前,1990年1月1日後出生者),不限國籍,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皆可報名參加。
1. 曾獲2004~2008年中華民國文化盃音樂大賽各區上述比賽項目前三名者。
2. 曾獲93~97學年度教育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各縣市上述比賽前三名者。
六、報名須知:
1.本比賽為混合比賽,不分年齡與樂器別,亦不分音樂班與非音樂班組,評審團之決議為比
賽之最後結果,報名前請自行謹慎評估。
2. 參賽者請備妥以下報名資料,連同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以現金袋掛號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
區五福一路77號12F之2,中華民國文化盃音樂大賽協會收。完成報名手續後,恕不受理退費。
a.報名表一份,並貼妥2吋正面照片一張。
b.註有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之身分證件影本一張(身分證、健保卡或戶口名簿)。
c.符合第五項參賽資格之比賽得獎獎狀影本一張。
d.初、決賽自選曲目第一頁影本各一張(請註明詳細曲目及作曲者名稱)。
3.初賽賽程於2009年1月5日上網公告,各組晉級決賽名單於該組初賽賽後現場公佈。
4.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者,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資格;賽後發現者,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獎勵
,且名額不予遞補。
七、比賽辦法:
1.比賽分初賽、決賽兩階段。各階段一律背譜演奏;演出曲目與報名曲目不符者,一律不予
計分。
2.初賽各組(弦樂、木管、銅管、打擊共四組)單獨評分,由評審團遴選優勝者晉級決賽;決
賽再由四組所產生的優勝者混合比賽,選出最後一名首獎。
3.初賽各組賽後現場公佈入圍決賽名單,大會恕不受理電話查詢。
4.決賽以音樂會方式辦理,賽後現場公佈比賽結果並舉行頒獎典禮。
5.初賽演奏自選曲一首,限時5分鐘。
6.決賽演奏自選曲一首,以15分鐘為限,曲目不得與初賽重複,且需為完整作品或樂章,逾
時將取消參賽資格。最後名次以決賽成績為準,初賽成績不採計。
7.大會僅提供鋼琴、打擊比賽公告之指定樂器及一般演奏用椅,其它器材請自備。
8.各組比賽出場次序:初賽由大會電腦抽籤,決賽由參賽者自行抽籤決定。
9.參賽者應於各次賽程指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上台時唱名三次未到以棄權論。主辦單位保留更
動各次賽程時間的權利及調整參賽者出場序的決定,不得有異議。
10.參賽者於比賽及相關活動之錄音、錄影版權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亦不得請求任何報酬。
11.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大會網站即時補充說明。
八、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5萬元整。
第二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3萬元整。
第三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2萬元整。
其它入選決賽者: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1萬元整。
以上名次皆可從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獎金超過13,333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15%(外籍人士20﹪)稅金。
九、決賽音樂會:售票200元
兩廳院售票系統 www.artsticket.com.tw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02) 3393-9888、台北金石文化廣場、全省誠品書店
萊爾富24h便利商店、法雅客FNAC、蘆洲功學社音樂廳
兩廳院之友、團體10張8折。學生、年滿60歲以上聽眾、身心殘障人士購票享5折優待
大會聯絡處:
中華民國文化盃音樂大賽協會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77號12F之2
電話:(07) 2237263 傳真:(07)2260031
大會網站:youth.taiwanmusic.org
電子信箱:youth2009@taiwanmusi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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