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幸福高雄 樂活勞動』五一勞動節系列活動『勞工盃』歌唱大賽


  高雄的朋友傳來的比賽訊息,限高雄地區勞工~~


一、緣由:為擴大慶祝本市今年五一勞動節,並符合「幸福高雄、樂活勞動」之主題,規劃本歌唱大賽以歌會友,凝聚本市廣大勞工之意識,並期透過歌聲來彰顯勞動尊嚴。


二、依據:高雄市政府勞工局「2009『幸福高雄 樂活勞動』五一勞動節『勞工盃』歌唱大賽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三、報名日期:98 3 25 日至 98 3 31 日,報名表以親送勞工局六樓勞動檢查處第五組或傳真至 07-8124548,傳真後請以電話 07-8125162 306 或 07-8124696 確認,錄取報名名單及分配參賽日期將於 4 7 日前於網頁公告並通訊告知參賽者。(網址:http://labor.kcg.gov.tw/liab/ch/在最新消息點選歌唱大賽)


四、比賽日期及場地:(詳如賽程表)


()初賽:98 4 11 日及 4 12 日各 1 場(週六下午 4 時起/週日下午 3 時起)假漢神小巨蛋前廣場(捷運巨蛋站 R14 下車); 4 18 日及 4 19 日各 1 場(週六/日下午 3 時起)假大遠百前廣場(捷運三多商圈站 R8 下車)。【遇雨場地均移至勞工局一樓大禮堂】


()複賽:98 4 26 日(週日下午 3 時起)一場,假大遠百前廣場。【遇雨場地移至勞工局一樓大禮堂】。


()決賽:98 5 01 日(週五)下午 3 時起一場,本局一樓大禮堂(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 號或捷運前鎮高中站 R5 下車往勞工局出口)(含當日晚間市長頒獎)


五、參加對象:


()限本市勞工及各工會成員且具勞保資格者,預計 200 人,報名依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 2008 年勞工盃歌唱大賽冠軍得主,不得再報名。


六、比賽方式:


()出場順序:依當日現場抽籤方式進行比賽,初賽及複賽演唱自選曲一首,決賽演唱依指定曲(30 首歌曲任選一首,見文末)及自選曲各一首(限本國歌曲、除決賽以外餘均以卡拉 OK 伴奏,使用音圓伴唱機),可自備演唱帶子或 CDCD 需自備兩片,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比賽結束後現場公佈入選者。


()初賽:分四次舉辦,每場 50 名,曲目部份段落演唱,各場次取比賽成績前10 名,共取 40 名參加複賽。


()複賽:舉辦一場,曲目部份段落演唱,取比賽成績前 10 名參加決賽。


()決賽:曲目全程演唱,現場以樂隊伴奏。


()敦聘 35 名音樂專業人士為評審。


七、比賽規則:


()參賽者所選歌曲必須為台語、國語或客語歌曲。


()可自備該歌曲之卡拉 OK 鐳射唱碟參加初賽及複賽。


()參賽者不得為承辦單位之僱員或其一等親。


()主(承)辦單位有權自行決定製作有關之節目及進行電台廣播。


()主(承)辦單位有參賽者演唱當天所進行攝影之影片及照片的所有權。


()參賽人員比賽之前必須接受主(承)辦單位身分驗證(參賽者必須填妥及簽署參加表格,隨身攜帶有效及附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參賽者需於演唱比賽時間 30 分鐘前至比賽會場報到,唱名三次未到者,主(承)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參賽者之自選曲需自備三份歌詞(A4 紙本),現場繳交,以供評審參考。


()參賽名單與比賽結果,主(承)辦單位將公布於執行單位勞動檢查處(http://labor.kcg.gov.tw/liab/ch/)網頁上。


()參賽者明白及同意主(承)辦單位有權做下列決定與處置:


1. 修改或取消初賽、複賽、決賽日期或地點。


2. 主(承)辦單位不用發還並擁有前述報名文件及報名資料。


3. 參賽者必須服從大會評審團之決定,不得異議。


4. 參賽者服裝儀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如有違反,則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5. 參賽者保證參加表格內所提供有關資料皆屬真實及正確,違者取消資格,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項目。


八、評審辦法:聘請音樂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評比項目配分分別為音準30%、節奏 30%、歌唱技巧 30%、臨場表現(包含台風、裝扮等)10%,分數以 100 分為滿分,如同分則依音準、節奏、歌唱技巧順序之得分高者入選。


九、獎勵方式:頒獎時間訂於五一勞動節晚會決賽後。(比賽所得依所得稅法列入所得登記扣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正暨獎盃一座。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 7,000 元正暨獎盃一座。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正暨獎盃一座。


()第四名至第六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正及獎盃一座。


()第七名至第十名: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正及獎盃一座。


()另外增加獎項如下:(由現場觀眾票選)


1. 最佳人緣獎:獎盃一座。


2. 最佳服裝造型獎:獎盃一座。


十、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執行單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十一、聯絡方式:(網頁:http://labor.kcg.gov.tw/liab/ch/


()主辦人員:陳俊復組長、楊國賦主任


()協辦人員:卓水源先生 07-8125162 分機 306


()『勞工盃』歌唱大賽報名表下載


報名表備註


1. 若有個人特殊需求請事先聯繫,以取得必要之協助。


2. 自選曲目如主辦單位無此曲目,參賽者請自備伴唱帶及歌詞。


3. 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一份及勞保卡正面影本一份傳真勞檢處(傳真電話:7-8124548 或聯絡電話:07-8125162 306 卓先生)。


4. 自選曲必須自備三份歌詞(A4 紙本),在後面註明作曲者及作詞者。


5. 參賽者必須確實遵守比賽規則。


6. 如有冒用或造假任何資料,將取消參賽資格。


※歌唱大賽賽程表下載


執行單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聯絡電話:07-8125162 ext 306 卓水源、陳俊復、 楊國賦 先生。


公告網址: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http://labor.kcg.gov.tw/liab/ch/


30 首指定曲


1.迷魂香    2.月琴       3.漂浪一生       4.女人花      5.感恩的心


6.新不了情   7.手中情      8.掌聲響起       9.你是我的眼   10.山南山北走一回


11.堅持   12.冰點   13.車站    14.問花    15. 黑玫瑰


16.送行   17.空笑夢  18.我問天   19.舊情綿綿  20.想厝的人


21.思慕的人 22.回鄉的我 23.想厝的心情 24.疼妳若生命 25.你是我的生命


26.榕樹下  27.背叛   28.不如歸去  29.幾時再回頭 30.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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