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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擁抱幸福音樂創作大賽




  網友傳來的比賽訊息,是屬於創作歌曲的比賽喔~~


一、活動目的:讓青少年及讓熱愛音樂的朋友,藉由創作尋求心靈出口、運用音樂抒發情緒,並擁有一個分享音樂的夢想舞台。


二、參賽資格:凡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居民,具詞曲創作能力者,不限年齡皆可報名參賽。


三、作品主題與格式:「用愛擁抱幸福」、「正面陽光」相關主題為發想,須為自行創作之歌曲,歌曲型式、表演樂器不限。


四、作品語言:不限,如為國、台語以外之語言,需附中文翻譯。


五、作品長度:不限詞曲長度。


六、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98 8 28 日 止(郵戳為憑)。


七、報名格式及方式:


1. 報名表 1 份(內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 1 份,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明影本各 1 份)。


2. 參賽作品 DVD 光碟 3 份(包含純音樂與完整歌曲作品兩種檔案,限 MP3WMAWAV 檔案格式,DVD 請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音樂品質)。


3. 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4. 預覽照片 1 張(80x80 像素,個人照或創作意象照)。


5. 寄送地址:新竹市經國路一段 675 6 樓之 3 環宇廣播電台「用愛擁抱幸福音樂創作大賽小組收」


八、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就報名資料、作品格式、作品不得包含之內容等活動注意事項進行初步審查。經初審資格通過後,主辦單位將邀請知名製作人深白色、李士先及創作歌手蕭閎仁進行初選,初選入圍 8 位,於 9 5 ()環宇台慶當天進行決選。


九、評分方式:原創性 40%、詞曲內容 30%、各樂器及主唱和諧度 30%。


十、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佳作 2 名:獎金各伍仟元。


十一、注意事項:


1. 各項參賽文件及作品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恕不接受補件,亦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 本比賽不限創作主題及語言,惟歌詞不得包含政治、情色、暴力、人身攻擊或違反善良風俗等內容,主辦單位有權於初審、決選階段取消其報名及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亦未曾獲其他單位獎項或補助。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害或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4. 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5. 音樂創作參賽者需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得獎作品(含詞、曲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授權環宇電台一年內、使用次數及地域之所有著作財產權利用權限,參賽者亦可決定未得獎作品是否同意以上授權條件,同意供主辦單位將在網路上開放作品試聽。


※【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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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