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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98 年度全國第三屆「古早雞」盃歌唱比賽


一、主旨:配合政府推動觀光休閒活動,提供正當娛樂活動,讓歌聲廣結善緣、相互交流帶動社會祥和。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芬園鄉公所、芬園鄉農會。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芬園鄉德興社區發展協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芬園鄉德興社區發展協會。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活力觀光休閒產業協會


六、參加對象:喜好歌唱之全國民眾 (不分年齡)


七、比賽地點:彰化縣芬園鄉古早雞觀光休閒農場(芬園鄉彰南路五段 451 36 號)。


八、報名方式:附報名表及 300 元郵局現金袋,郵寄: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五段 451 巷 36   (古早雞觀光休閒農場)


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98 10 08 日止,聯絡電話:049-2524362(上午 9 點至 18 點)。


十、比賽日期:98 10 18 (星期日)上午 8 點報到,8 30 分比賽。


十一、伴奏方式:採用金嗓電腦伴奏機伴奏(出賽唱一段 ,複賽唱兩段)。


十二、參賽方式: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進行,任選國、台、日語皆可。但初賽、決賽歌曲不可重復。


        初賽前 10 分鐘,由參賽者上台抽區號序,決定先後順序。


十三、參賽組別:


   ()長青組 48 年次以前出生者(含 48 年次)


   ()壯青組 49 年次以後出生者。


十四、初賽時間:


   ()長青組:早上 8301200


   ()壯青組:下午 130500


十五、決賽時間:


   ()長青組:晚上 620 740


   ()壯青組:睌上 800920


十六、評分標準:() 音色 30%;()技巧 40%;()台風 15%;()儀表 15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得隨時修改之。


十八、獎勵辦法:報名費 300 元報名後如無法參賽,恕不退還


十九、獎勵方式:長青組優勝 15 名及壯青組優勝 15 名,不必參加晚上決賽。


   □長青組.社青組(錄取 20 名決賽)               


   第一名:1 名(獎金 5,000 元,獎杯一座))        


   第二名;1 名(獎金 3,000 元,獎杯一座)


   第三名;1 名(獎金 2,000 元,獎杯一座)


   第四名:4 名(獎金 1,000 元,獎杯一座)


   第五名:8 名(獎金 500 元,獎杯一座)


   第六名:5 名(獎杯一座)


   優 勝 15 名(獎杯一座)


本單位有民宿,歡迎遠地參加者住宿


另有投幣式音響及三連間KTV包廂


提供參賽者練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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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