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彰化縣伸港鄉(伸港福德盃)第一屆歌唱比賽
一、主 旨:配合全民推動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歌唱技巧,並發提福德正神繁榮地方創造和諧及增進全縣喜愛歌唱之交流,特舉辦本次歌唱比賽
二、主辦單位:伸港福德宮管理委員會
三、承 辦 人: 黃遵正 老師
四、參加對象:限於彰化縣在籍縣民或任職彰化縣公司工廠行號
五、比賽組別:分為長青組及壯青組二組,各限額 60 名
1. 長青組:民國 50 年次以前出生者
2. 壯青組:民國 51 年次以後出生者
六、比賽日期:101 年 09 月 29 日(六) 農曆 8 月 14 日 ,預計下午 5 點結束)
七、比賽地點:伸港福德宮廣場(附圖)彰化縣伸港鄉中山東路 57 號
八、報名方式:101 年 08 月 06 日起至 8 月 10 止,滿額即不再增收,報名費:400 元,請郵寄,並附上報名表(自行影印)寄至彰化縣花壇鄉岩竹村環山路 72 巷 1 號 翁秀琴收,聯絡電話:04-7875742 或 黃 老師:0982-668095 周育靜副主委:0937247160
九、比賽方式:
1. 分為初賽及決賽二階段,初賽唱一段,決賽錄取 20 名唱 2 段
2. 可選國、台、日語歌曲
3. 比賽採用音圓電腦伴唱機,請註明曲號
4. 若報名踴躍,2 組各加發精神獎,造型獎及潛力獎獎盃
十、評分標準:音色 30%、技巧 30%、音準節拍及感情 30%、台風造型 10%
十一、注意事項:
1. 二組在賽前抽籤決定先後順序,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2. 報名費繳納後若無法參加恕不退還
3. 二組參賽歌手由廟方現場提供午餐,憑餐券領取
4. 比賽前三天(101 年 09 月 26 日)謝絕更改初賽歌曲
5.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可隨時更改之
十二、獎勵辦法:長青組及壯青組各錄取 20 名參加決賽
冠 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盃乙座
亞 軍:1 名,獎金 3,000 元+獎盃乙座
季 軍:1 名,獎金 2,000 元+獎盃乙座
殿 軍:1名,獎金 1,000 元+獎盃乙座
第五名:6 名,獎金 500 元+獎盃乙座
優 勝:10 名,獎盃乙座
人數滿額將加發精神獎、造型獎、潛力獎,獎盃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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