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彰化第三屆麗星盃全國歌唱比賽

一、主  旨:彰化縣麗星歌藝發展協會,為鼓勵國人多做一些有益身心的健康活動,讓大家在工作之餘獲得壓力的紓解,為政府政令宣導,連續第三年舉辦具有社區文化特色、倡導高水準高品質的歌唱比賽。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社頭鄉公所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麗星歌藝發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魏明谷、彰化縣議員洪麗娜社頭鄉農會 社頭國小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1 9 10 日止,額滿為止


六、比賽地點:社頭鄉社頭國小體育館社頭鄉社頭村社斗路一段 258 號 【冷氣開放】


七、報名地點:社頭鄉社頭村清水岩路 368 號(瑞泰珠寶銀樓)tel04-8728787 fax04-8728797


八、報名資格:全國身心健康、喜愛歌唱之朋友均可報名參加


九、報名費用:400 經報名後不得退費)


十、報名人數:長青組 70 名;壯青組 70


十一、比賽日期:101 9 23 (星期日)


十二、比賽時間:長青組 0830~11~30


        壯青組 1200~1500


        決賽 1530


十三、參賽方式:任選國語、台語、日語(報名之後不得更改歌曲),分初賽(唱一段),各組錄取 20 名決賽(唱二段)【初賽和決賽不能同一首】


十四、伴奏方式:一侓採用音圓伴唱機


十五、參賽組別:


1. 長青組:46 ()年次以前出生者。


2. 壯青組:47 ()年次以後出生者


十六、評分標準:1.音色 30%2.技巧 40%3.台風 15%4.儀表 15%


十七、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錄取 20 名,各組獎項如下:


1. 冠 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盃一座)


2. 亞 軍:1 名(獎金 3,000 元、獎盃一座)


3. 季 軍:1 名(獎金 2,000 元、獎盃一座)


4. 殿  軍:4 名(獎盃一座)


5. 第五名:5 名(獎盃一座)


6. 第六名:8名(獎盃一座)


報到時間:長青組 0800 壯青組1130


※第一、二屆冠軍歌手請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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