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彰化第三屆麗星盃全國歌唱比賽
一、主 旨:彰化縣麗星歌藝發展協會,為鼓勵國人多做一些有益身心的健康活動,讓大家在工作之餘獲得壓力的紓解,為政府政令宣導,連續第三年舉辦具有社區文化特色、倡導高水準高品質的歌唱比賽。
二、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社頭鄉公所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麗星歌藝發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魏明谷、彰化縣議員洪麗娜社頭鄉農會 社頭國小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1 年 9 月 10 日止,額滿為止
六、比賽地點:社頭鄉社頭國小體育館社頭鄉社頭村社斗路一段 258 號 【冷氣開放】
七、報名地點:社頭鄉社頭村清水岩路 368 號(瑞泰珠寶銀樓)tel:04-8728787 fax:04-8728797
八、報名資格:全國身心健康、喜愛歌唱之朋友均可報名參加
九、報名費用:400 元(經報名後不得退費)
十、報名人數:長青組 70 名;壯青組 70 名
十一、比賽日期:101 年 9 月 23 日(星期日)
十二、比賽時間:長青組 08:30~11~30
壯青組 12:00~15:00
決賽 15:30
十三、參賽方式:任選國語、台語、日語(報名之後不得更改歌曲),分初賽(唱一段),各組錄取 20 名決賽(唱二段)【初賽和決賽不能同一首】
十四、伴奏方式:一侓採用音圓伴唱機
十五、參賽組別:
1. 長青組:46 (含)年次以前出生者。
2. 壯青組:47 (含)年次以後出生者
十六、評分標準:1.音色 30%、2.技巧 40%、3.台風 15%、4.儀表 15%
十七、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十八、獎勵辦法:各組錄取 20 名,各組獎項如下:
1. 冠 軍:1 名(獎金 5,000 元、獎盃一座)
2. 亞 軍:1 名(獎金 3,000 元、獎盃一座)
3. 季 軍:1 名(獎金 2,000 元、獎盃一座)
4. 殿 軍:4 名(獎盃一座)
5. 第五名:5 名(獎盃一座)
6. 第六名:8名(獎盃一座)
報到時間:長青組 08:00 壯青組11:30
※第一、二屆冠軍歌手請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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