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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寮拱範宮第11屆歌唱比賽


【主辦單位】麥寮拱範宮 管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雲林縣麥寮拱範宮 觀光文化發展協會


【比賽地點】麥寮拱範宮廣場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130日止


【評審介紹】由資深音樂老師及具豐富學養經驗之音樂專精人士,公正、客觀評分


【評分辦法】音色40%、技巧40%、台風10%、造型10%


【比賽辦法】


 1. 預賽、決賽一律演唱自選曲(限國、台語流行歌曲)


 2. 比賽曲目於報名表確實填寫,預賽、決賽歌曲不可相同


 3. 比賽前抽籤排定上場順序,未到者由大會代抽


 4. 各組預賽錄取前20名入圍決賽(各組參加人數40人、不足40人僅取10人入圍決賽)


 5. 凡於100101年各組比賽前三名者,僅可參加拱範宮指定曲比賽


 6. 如各組報名人數未達(30),獎項將由大會斟酌調整


 7. 報到時間未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8. 參賽者無故缺席,明年不得報名


【活動獎項】


1. 冠軍:獎盃乙座、獎金 7,000


2. 亞軍:獎盃乙座、獎金 5,000


3. 季軍:獎盃乙座、獎金 4,000


4. 殿軍:獎盃乙座、獎金 3,000


5. 優勝:獎盃乙座、獎金 1,000 元,每組各十名(情歌對唱取三組優勝,獎金二仟元)


Ps.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公佈實施,演唱曲目可自備DVDVCD伴奏帶,本會現場提供金嗓伴唱


【補充說明】


 1. 報名組別可復選


 2. 每人一個組別僅可報名比賽一首歌(情歌對唱組,就算換搭擋演唱也是不行重複報名的喔!!


 3. 網路報名後產生的電子票券不需理會它


 4. 比賽當天請記的攜帶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前來報到


 5. 各組比賽名單將會擇日在網站公佈


一、學生組


【比賽時間】102210日 上午1100 報到


【報名資格】30()以下,學生身份(比賽當天請攜帶有效證件,例:學生證)


二、長青組


【比賽時間】102210日 下午0200 報到


【報名資格】年滿60()以上(比賽當天請攜帶有效證件,例:身份證)


三、情歌對唱組


【比賽時間】102211日 上午1100 報到


【比賽方法】歌曲限定男女對唱情歌


四、社會組


【初賽時間】102211日 下午0200 報到


【決賽時間】102212日 上午1100 報到


【報名資格】年滿18()以上及60(不含)以下(比賽當天請攜帶有效證件,例:身份證)


五、拱範宮指定曲


【比賽時間】102213日 上午0900 報到


【報名資格】不限年齡,已報名以上四組者,亦可再參加指定曲比賽


【指定歌曲】以拱範宮九首歌曲中,任選二首參加比賽(曲目另列於下方)


報名辦法


1. 傳真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傳真至 (05)6930138下載:報名表


2. 線上報名:點我前往


拱範宮指定曲目:按下看指定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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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