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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屏東勞工之星』歌唱大賽報名簡章



  旨:推展基層文化,提倡勞工正當娛樂,提高生活品質,並聯繫勞工間的情感,充實精神生活,進而營造健康祥和的社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總工會


協辦單位:議長黃國安服務處、縣議員蘇義峰服務處、屏東縣產職業聯合總工會、屏東縣勞工大學


比賽組別:限選擇一組參加,但如具有星光組參賽資格卻報名潛力組一經查明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1)潛力組(未參與過或參與任何歌唱比賽未入決賽者)


(2)星光組(曾參與任何歌唱比賽入圍決賽者)


比賽時間:(1)初賽102516() 暫定1500報到,1600開始比賽


(2)複賽102517() 暫定1500報到,1600開始比賽


(3)決賽102518() 暫定1700報到,1800開始比賽


     由潛力組先行比賽,緊接著星光組比賽;實際比賽時間視報名情況而定, 主辦單位會另行通知。


報到時間:參賽者請於比賽當日前一小時報到,領取號碼牌,由現場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出場順序,通過初賽時請抽籤決定複、決賽出場號次。另逾時及開賽後經唱名三次未到者,均以棄權論。


比賽地點:屏東縣立文化中心5樓演講廳


參賽資格及人數:限屏東縣民(需帶身分證正本),報名人數不限(不受理現場報名)


報名日期:41日 至430日 為止,報名時需繳交報名費$200(恕不退還)。


簡章索取及報名地點:


屏東縣總工會08-7559538、屏東縣勞工大學08-7558859


(屏東市自由路17號、勞工育樂中心2F)


  屏東縣議員蘇義峰服務處08-7228141 (屏東市自立路203)


  【報名表】


比賽方式:


(1)演唱歌曲不限任何語言。


(2)初賽、複賽與決賽中之曲目不得重覆。


(3)初賽時限唱一段,複、決賽時唱整首,選唱之自選曲,以5分鐘為限。


(4)初賽各組取20參加複賽,複賽各組取10參加決賽。


(5)報名時請確認參賽歌曲,現場不受理更改演唱歌曲,以利作業。


(6)本次比賽採用音圓伴唱機歌本為參考,謝絕自備任何伴唱片;現場不提供參賽者對KEY,敬請見諒! (比賽唱名三次未到者,均以棄權)


評審辦法: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老師組成評審團,成績經評定後不得異議。


評分標準:音色30%、音準30%、技巧15%、台風15%、儀表10%


    勵:                                       


分組冠軍乙名:獎金 8,000 元、獎盃乙座。


分組亞軍乙名:獎金 5,000 元、獎盃乙座。


分組季軍乙名:獎金 3,000 元、獎盃乙座。


分組最佳人緣獎3名:勞工大學學習券 1,600 元、獎狀乙只。


最佳人緣獎為吸引更多民眾參加,鼓勵參賽者組成親友加油團,決賽時由現場觀眾投票票選,增加觀眾對活動的參與感,凡投票者皆可參加賽後摸彩活動,


獎項為勞工大學$1,600學習券1名、勞工大學$200學習折價券9名。


(學習券使用方式請依屏東縣勞工大學教育推廣協會規定)


※大會特邀請屏東縣議員 蘇義峰擔任主持人,及勞工大學串場表演。


注意事項:參加比賽之選手,除應遵守大會各項規程外,並請注意下列各項規定。


(1)參賽選手請遵守比賽規定,違規者取消其資格。


(2)比賽當天須出示身份證,以核對身分,不得有冒名頂替情形發生,否則一律視棄權論。


(3)參加比賽之選手,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異議。


(4)選手所唱之歌曲,如欲升降Key,請於報名表內填註,俾利播放。


(5)選手報到後,領取號碼牌,由現場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出場順序。


(6)初、複賽入圍者,於賽後當場宣佈,並抽籤決定複、決賽出場號次。


(7)決賽結束後,立即公佈成績與頒獎。


(8)比賽成績及入圍獲獎名單,均於蘇義峰全球資訊網公告(http://tlf.tw


(9)各組冠、亞、季軍應義務參加主辦單位公益活動至少一次或受邀表演。


(10)主辦單位有權保留比賽各項影音錄製,非經本會授權不得錄製或販售。


(11)參加本活動即認同本會各項時程,賽程之安排未盡事宜得視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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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