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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  旨:配合政府推動正當休閒活動;結合全國喜好歌唱的朋友相互觀摩與學習的機會,以歌會友進而帶動社會族群祥和。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佳音歌藝協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喜相逢歌藝協會


五、協辦單位:何欣純立法委員服務處、林佳龍立法委員服務處、劉錦和議員服務處、李天生議員服務處、大里區東興社區發展協會、大里區北大中醫診所


六、參加對象:喜好歌唱之全國民眾(歷屆冠軍歌手請禮讓)


七、參加組別:分長青及壯青二組


長青組:52年次以前出生者(含52年次)


壯青組:53年次以後出生者


八、比賽地點:台中市大里區永興路260號(東興社區發展協會)


九、比賽日期:102728日(星期日)上午8時報到;830分準時比賽


十、報名限額:長青組85名,壯青組85名。報名電話:0936-4565380424815769洽黃總幹事


十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718日截止(報名額滿即不受理,敬請見諒)


十二、報名方式:將報名表及400元報名費以郵局現金袋郵寄:


台中市大里區東明路269313號 台中市佳音歌藝協會收


十三、比賽方式:


分初賽及決賽二階段進行比賽,各組錄取20名參加晉級決賽(長青組另錄取優勝20名,壯青組另錄取優勝20名,各頒贈奬盃後,不必參加晚上決賽)。


可任選國、台、日語…不拘,初賽一律演唱一段。


長青組:早上8時報到,早上830初賽,


壯青組:下午12時30分報到,下午100初賽,兩組初賽完隨之決賽


十四、伴奏方式:一律採用金嗓電腦點唱機伴奏(初賽唱一段、決賽唱二段)


十五、評分標準:音色30% 技巧40% 台風15% 儀表15%


十六、注意事項:


繳納報名費400元,如未克參加比賽,恕不退還報名費


長青組中午提供便當;壯青組晚上提供便當


為節省時間,現場不對key(102718日止,不接受更改歌曲)


各組比賽前10分鐘,抽籤決定比賽先後順序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視狀況得修改更正之


十七、奬勵辦法:


◎長青組初賽錄取20名參加決賽(奬勵如下)


冠 軍:一名(奬金5000元、奬盃1座)


亞 軍:一名(奬金3000元、奬盃1座)


季 軍:一名(奬金2000元、奬盃1座)


殿 軍:一名(奬金1000元、奬盃1座)


第五名:一名(奬金800元、奬盃1座)


第六名:十名(奬金400元、奬盃1座)


第七名:五名(奬品一份、奬盃1座)


優 勝:二十名(奬盃1座)(不必參加晚上決賽)


◎壯青組初賽錄取20名參加決賽(奬勵如下)


冠 軍:一名(奬金5000元、奬盃1座)


亞 軍:一名(奬金3000元、奬盃1座)


季 軍:一名(奬金2000元、奬盃1座)


殿 軍:一名(奬金1000元、奬盃1座)


第五名:一名(奬金800元、奬盃1座)


第六名:十名(奬金400元、奬盃1座)


第七名:五名(奬品一份、奬盃1座)


優 勝:二十名(奬盃1座)(不必參加晚上決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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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